各縣(市)區(qū)人事局、經貿(經發(fā))局,市直有關單位職稱改革領導小組:
根據福州市2014年度工程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計劃安排,經研究,擬于今年下半年召開福州市工程技術人員中、初級職務評委會評審會議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審范圍
路橋專業(yè):從事道路、橋梁、水道工程(包括相應的地質鉆探與測量),筑養(yǎng)路設備的應用和管理等工作。
港航專業(yè):從事港口、航道工程(包括相應的地質鉆探與測量)、航標,海難救助打撈、船舶港航設備應用管理等工作。
環(huán)境保護專業(yè):從事環(huán)境科研和信息管理、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、環(huán)境工程、環(huán)境評價、環(huán)境管理、水處理、廢棄物綜合利用等工作。
機械(冶金)專業(yè):從事農業(yè)機械、建筑機械、運輸機械、船舶機械及汽車制造、鑄造、鍋爐、焊接、鍛造、冶煉加工、冶金理化分析檢測、熱處理模具等工藝工作。
電氣專業(yè):從事電機電器、儀器儀表、電氣、發(fā)輸配電系統(tǒng)、電線電纜、熱力系統(tǒng)和電力系統(tǒng)的設計、施工、運行等工作。
電子專業(yè):從事無線電技術、有線電技術廣播電視、計算機、通信、電子元器件及材料技術、電子光學技術等工作。
化工專業(yè):從事化工工藝(有機、無機、精細、高分子、塑膠等)及化學分析等工作。
科管專業(yè):從事科技管理(包括標準化管理、質量管理、計量管理等專業(yè))。
測繪專業(yè):從事航空、攝影測量與遙感、大地測量、工程測量、地籍測量、房產測繪、海洋測繪、地圖與制印、地理信息系統(tǒng)、工作測繪儀器等工作。
土地規(guī)劃利用專業(yè):從事土地規(guī)劃、利用、管理等工作。
輕紡專業(yè):從事造紙、食品、紡織、化纖、服裝加工、日用化工、陶瓷、硅酸鹽工藝等工作。
二、應報送的評審材料
1.縣(市)區(qū)或市直有關單位職改辦委托評審函1份,非公有制經濟和社會組織申報人員則由本單位出具委托評審函(見附件1),并附蓋有公章的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社團證等有關證照副本復印件。
2.《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一式2份,可上福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絡教育平臺網站下載(因最新文件規(guī)定檔案改版成A4,原16開版本評審表統(tǒng)一改為A4版)。
3.《申報人員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簡明表》一式30份(見附件2)。由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負責填寫,填寫內容要求用A3紙打印,可復印。
4.《福建省工程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》復印件1份(按閩經貿培訓〔2003〕299號文件規(guī)定的年度要求提供),復印件須經所在單位注明“由原件復印”并蓋章。
5.六種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:①最高學歷、學位證書;②現任技術職務資格證書;③專業(yè)技術職務聘任書;④近4年以來每年繼續(xù)教育有效憑證(每年72學時);⑤能反映本人專業(yè)技術水平、業(yè)績、貢獻方面的獲獎證書;⑥身份證復印件。
以上原件審核后退還,復印件統(tǒng)一使用A4紙,并按以上順序裝訂2套。復印件須經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查驗原件后,統(tǒng)一在復印件右上角注明“已審核無誤”并蓋單位公章。申報對象為單位領導,復印件須經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后蓋章。
6.申報中級的,須提供專業(yè)技術代表作1篇(科學技術論文、科研成果報告、工程項目、攻關項目或技改項目的技術工作總結、生產、設計或現場技術工作總結、產品開發(fā)、技術管理論文等均可作為代表作)。代表作必須是任現職期間,結合本專業(yè)技術工作實踐獨立撰寫的代表作內容必須與申報專業(yè)一致,已在刊物上發(fā)表的代表作必須提供有關刊物。代表作原件須經所在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,在其右上角注明“該代表作確系**同志在任現職期間結合本專業(yè)工作獨立撰寫”字樣,以示確認并署明技術負責人職務、姓名,加蓋單位公章。
代表作除提交原件1份外,還需提交復印件5份(A4打印)、電子文檔(發(fā)至郵箱:fzsjwrsc@163.com)。復印件要求不體現作者工作單位、姓名,也無須單位技術負責人簽署意見。
7.申報中級的,任現職期間須參加過兩項以上本專業(yè)或相關專業(yè)技術工作、技術管理、技術服務工作,并持有單位的有效證明。
8.個人專業(yè)技術工作業(yè)績簡介(500字左右)2份,統(tǒng)一用A4紙打印,其中一份署名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,另一份不體現工作單位和個人姓名。
9.申報對象的評審材料應經過評前公示,具體辦法按閩人發(fā) 〔2002〕154號文規(guī)定執(zhí)行并出具評前公示情況報告(見附件3)。
10.專業(yè)技術人員在報送評審材料時應出具書面承諾書,對自 己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有效性進行書面承諾(見附件4)。
以上評審材料應按順序裝袋,附上目錄,并在材料袋上注明申報人姓名、申報專業(yè)、工作單位、聯系人、電話、地址、郵編。
三、任職年限規(guī)定
任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。
四、評審收費
按閩價費〔2008〕字361號文件規(guī)定標準收費。
五、申報材料時限、地點及聯系人
報送時間:2014年9月1日至9月15日工作時間,逾期恕不受理。
辦公地點:福州市倉山區(qū)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新城商務辦公區(qū)5棟635室,市經委人事處。
聯 系 人:王均
電 話:83258330
附件:
1.委托評審函
2.申報人員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簡明表
3.評前公示情況報告
4.個人承諾書
福州市工程技術經濟專業(yè)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福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4年7月2日